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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虽然已经实行快一年了,仍有不少车主对其不了解。一些在事故中无责的车主因不向保险公司报案,最终只能自己为强险赔偿掏腰包。为此业内人士提醒,无论有责无责,都要在48小时内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不报案而为有责方埋单
近日,南宁车主刘小姐在晚上行车时,被一辆车拦腰撞上,经交警处理,对方负全部责任。由于被撞得不是很严重,并且想着对方负全责,维修费用由对方保险公司付就可以了,所以刘小姐在继续用了2天车后才将车送回4S店进行维修,并且一直没向自己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报案。
等车修好后,当刘小姐拿着维修收据去向对方索赔时,对方对其中的400元费用不愿赔。理由是他们的车辆也造成了损失,而双方都是购买了交强险的,因刘小姐没有向自己所购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为肇事方申请赔偿,最后导致对方没获得本应可以得到的400元赔偿,所以对方要求刘小姐自己掏腰包来补偿他的损失。
不懂交强险吃了哑巴亏
记者从南宁各大保险公司了解到,类似刘小姐遭遇的案例在交强险实施的一年里时有发生,不少被保险人因不懂交强险的具体规定和操作程序,导致自掏腰包赔偿的现象。
南宁某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梁先生告诉记者,在交强险实施快一年时间里,就有10多个在他手上买了交强险的客户因为没及时报案,而导致不能为对方赔付,自己又不愿为对方埋单而跟对方以及保险公司产生纠纷的情况。据梁先生估计,他所在的保险公司一年里发生类似的案件不少于100起。
南宁某汽车销售公司的售后服务人员张小姐说,有相当一部分车主在出事故后,没有马上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是直接到他们店里修车,这些车主通常是在售后服务人员的指点下,才向保险公司报案的。车主不报案的原因基本都是因为认为自己在事故中无责任,对方会进行赔付,所以自己没必要再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增加出事记录。可如此一来,通常双方就会为谁埋单而闹起了纠纷。
南宁某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罗先生告诉记者,现在仍有一些人不懂交强险,也不理解为什么无责方还要办理各种繁琐的手续为有责方争取索赔。经常会有车主为自己无责还要赔偿而大动肝火,他们通常都是在吃了亏之后,才去了解交强险的内容。
无责也需报案索赔
近年来,人们买保险的意识明显提高。对于各种新车,绝大部分的车主都会选择购买各种保险。由于车主并不具备专业的保险知识,罗先生建议在发生摩擦和出现交通事故的时候,要及时向保险客服人员咨询如何处理。以交强险为例,车主只要及时报案,赔偿的费用就会全部由保险公司支付,完全可以避免各种纠纷出现。
罗先生举例说,甲乙两车发生碰撞,甲车应当负全责,双方车辆各损失2000元。如果按照原先的商业三者险“有责赔付”的原则,乙车不需承担任何赔偿,全责方甲方的保险公司要负责赔钱。但自交强险制度强制施行后,即便乙车无责,它还是需要赔偿甲车一笔钱。根据交强险条例,交强险实行“无过错赔偿”,无责的一方应在400元限额内赔偿肇事车辆的损失。即使完全无责也要赔400元,这笔钱最终都由保险公司承担。而甲车必须向乙车最高赔付2000元的车损。
罗先生指出,实行交强险制度就是通过国家法律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基本的保障。车主为保障自己的权益,应该在48小时内及时报案,减免因无责所造成的赔偿纠纷。 |